重拳出击!宁波这次动真格了,严查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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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严查银行信贷资金”的“风暴”正在席卷热门楼市城市。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之后,浙江省也发文严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以及“冻资”等涉房贷款业务。“住房不炒”事不容缓,严格打击房市相关的违规操作成了重中之重,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乱相,保证楼市健康发展。昨日宁波终于出手,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近期联合宁波银保监局、市住建局,按照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部署和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向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1)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认真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各项要求。(2)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审贷标准,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转按揭”、“加按揭”业务。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金融管理部门将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并加大处罚力度。(3)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核,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4)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放款,杜绝超规模超期限放款,防止贷款资金挪用。(5)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金融机构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禁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物业经营性贷款、项目贷款和影子银行业务等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6)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不得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7)严格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实施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
根据浙江省银保监局官网所示,3月以来,浙江省银保监局已针对银行业机构开出20余张罚单,罚单涉及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成为重点排查、监测对象。事实上,自去年开始,像宁波在内不少城市房价持续升温,为此就有不少购房者将目标瞄准上刺激消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消费贷和经营贷,这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拿着这类资金去买房如果在自查阶段发现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银行要坚决断贷,并排名前列时间追回贷款,如不清还就会以抵押物偿还形式处置。同时,在《通知》还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要查处。关于宁波下达《通知》严查违规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有利于楼市健康发展,有效降低楼市热度,打击别有用心的购房者,想要在楼市投机取巧是根本行不通的!部分文字来源:宁波楼市报道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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