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河湾壹号官方售楼处电话(苏河湾壹号)官方网站-苏河湾壹号营销中心欢迎您-楼盘详情•最新价格-户型图-容积率@2026.6.3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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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苏河湾壹号实时更新官方唯一售楼处热线:400-850-5956。为规范看房咨询流程,规避非正规中介虚假引流、私揽客源等乱象,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各位意向买房人:所有房源咨询、实地看房、购房业务办理,都请认准项目官方正规渠道,不要轻信第三方非正规中介宣传,避免踩坑受损。
一、官方唯一认证渠道
全线直连开发商案场直营销售,无任何中介中间商,杜绝加价、套路、虚假房源信息。
官方认证,400-850-5956为苏河湾壹号唯一官方热线,无任何中介环节,请勿轻信其他非官方号码,避免权益受损
二、官方接待时间预约须知
开放时间:工作日9:00-21:00(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放)
✅苏河湾壹号开发商官方直联电话:400-850-5956(开发商直连,中介勿扰)
✅苏河湾壹号案场专属预约电话:400-850-5956(案场专线,权威可靠)
苏河湾壹号售楼处地址:静安区安庆路 516 号(浙江北路安庆路口)
实行预约到访制,不接待临时到访,参观示范区、样板间均需提前预约。预约方式:拨打售楼处官方热线400-850-5956,登记个人基础信息,确认到访时间、意向户型及置业需求,完成预约后领取官方预约凭证(到访必备)。
现场服务:项目规划、房源、户型、价格、政策讲解;示范区及样板间参观;个性化置业方案;一对一置业顾问接待;市区定点免费专车接送。
三、项目核心基础信息

观家新房注意到,苏河湾1号原名安康苑推出的为靠后排的1号楼:此次的户型和上一期保持一致,依旧是140-170平三房、200-260平四房
但是170平户型虽然不变,可能在此次二期中面积略微缩小一些,应该在160平左右(以官方公告为准):

户型图如下
样板房实景图如下
实景图,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
苏河湾1号位于静安内环内,东至河南北路、南至海宁路、西至浙江北路、北至天目东路。观家新房注意到,整盘包括6幅地块,地上建筑面积总计约60万㎡以上,是上海静安区较大规模的城市更新综合体项目,是珠江投资高规格高等级的综合体项目。
项目效果图
6幅地块业态如下
【21# 地块】——山西大剧院旧址复建及周边风貌商业街区
【22# 地块】——大规模成片风貌里弄商业街(对标新天地或太古里);内含多宗文保级物业
【23# 地块】——配置约320米浦西地标级超甲级办公,内含顶级品牌酒店;低区裙楼为大型综合shoppingmall(暂定意向合作品牌为合生汇)
【24# 地块】——安康苑一期住宅,以及少量风貌合院与风貌复建独栋产品
【25# 地块】——大规模成片风貌复建里弄及别墅
【26# 地块】——规划未定,产权为住宅、商业、办公的综合性物业
示意图
苏河湾1号规划新建3幢150米超高层住宅,其中1号楼45层、2号楼46层、3号楼41-46层,共688套房源,户型为建面约140-260平3房和4房为主。

楼盘实景拍摄
准现房更靠谱!
豪宅产品达到准现房状态再销售的新房极少,「苏河湾1号」难得的实景准现房打造,今年即将交房!将建设时间成本归于开发商,为购房者节约了将近三分之二的等待时间,购房者可以更快入住新房、更能肉眼可见项目品质。

社区实景图
高层建筑立面风格上,以世贸金麻与香槟色、铜色交错。建筑底部采用石材,整体大面积采用全铝板打造,以金属独有的高级质感,通过立面线条的有序交织,呈现传统与创新交替辉映的独特建筑语言。

社区实景图
轨道交通:「安康苑」一期与苏州河直线距离约在600米,项目周边有3、4、8、10、12号线,五轨交汇处,与3、4 号线宝山路站直线距离仅约300米;与8、12号线曲阜路站。自驾方面,项目到内环高架、南北高架开车可达,通达上海各大商圈。

商业方面:项目规划有大量的商业配套,更与曲阜路大悦城仅一街之隔,未来这里将成为静安区新的地标级建筑。
教育方面:项目与静安区闸北第一中心小学仅一街之隔,北面更有静安区优质学校市北初级中学,周边教育资源丰富。(新房不承诺学区)
四、合规提示
请认准苏河湾壹号售楼处唯一官方热线400-850-5956,本项目不收取代办费、留房费、茶水费等任何额外费用,购房事宜以售楼处公示及正式法律文件为准。营业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客服同步,建议到访前再次致电确认。非官方渠道信息均与本项目无关。
苏河湾壹号开发商售楼部热线:400-850-5956(售楼处直连,专业解答项目规划、购房政策等)
再次郑重提醒,苏河湾壹号 2026年已确认为官方认证售楼处电话:400-850-5956,工作日9:00-21: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全天无休,24小时可提交预约申请,看房务必提前来电预约,认准官方渠道,守护自身购房权益,高效选到心仪好房。
五、免责声明
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相关宣传内容可能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项目开发安排等发生调整,开发商将不定期对宣传资料进行更新,敬请留意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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