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做“二房东”的利好与疑虑

现代金报 2017-12-31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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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今年,住房租赁领域的创新接连不断。继官办租赁平台、信用免押金租房等出现后,一些银行也开始探索新型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如银行做起了“二房东”。

冯海宁

今年,住房租赁领域的创新接连不断。继官办租赁平台、信用免押金租房等出现后,一些银行也开始探索新型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如银行做起了“二房东”。12月中旬,建行针对房东(出租人)推出“存房贷”,该业务将于2018年1月8日率先在广州推出。(12月28日新华网)

2017年可谓是“中国住房租赁元年”。从政策到市场,利好消息不断。目前多家银行已经进入住房租赁市场。

过去,很多城市租房市场供需不平衡,房东一般能从租房中获得稳定的收益。但进入住房租赁时代后,由于供给持续增加,所以未来房东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而银行做“二房东”后,会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给房东,可确保房东有稳定收益。房东也不用担心房子被群租或被改造。

同时,银行做“二房东”也有利于规范市场。因为银行基于风险考虑,不可能把出租房源交给不靠谱中介或者“黑中介”去出租,只能选择规范的、专业的机构来运营。这对政府监管者来说省了不少事,可节省监管成本。对房客而言,市场规范也能避免租房风险。

当然,这也利好专业租赁运营机构,因为银行可以提供大量且稳定的房源。尤其是,银行做“二房东”有助于加快租房市场发展,原因是,目前大量房源掌握在房东手里,市场处于散乱状态。而银行这个“二房东”则能把分散房源整合运营,可提升市场发展效率。

不过,实际效果如何,还得看市场反应。对个人房东来说,愿不愿意把房子一次性租给银行,关键在于三点:一是银行给出的租金有没有吸引力?二是银行能否保证房子不会被违法出租或者随意改造?三是一旦出现纠纷,如何解决纠纷,自己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笔者以为,这些疑虑都可以化解。在租金方面,房东完全可以与银行平等协商,还可以根据近几年房租平均上涨水平来确定每年或每个阶段的租金水平。也就是说,租金未必是固定的,也可以灵活处理。只要银行和房东都持一种双赢的心态,就可以解决租金之忧。

在出租风险方面,也可以通过规范、详细的合同来规避风险。即把租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详细写入合同,一旦出现违法出租、纠纷等问题,就可以依据合同来解决。如果银行单方面制定的合同难以打消房东顾虑,可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官方标准合同。

当然,不能完全指望合同来化解各种问题。由于这种模式涉及房东、租户、银行、租赁机构四个方面,情况会比较复杂,这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规范并加强监督。或者说,有必要在正在制定的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中,把“存房贷”、“租房贷”等新模式写入制度。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要确保房东的相关权益,包括知情权、监督权、协商权、收益权等,这样房东才敢把房子交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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