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湖上官方售楼处电话(鸿湖上)官方网站-鸿湖上营销中心欢迎您-楼盘详情•最新价格-户型图-容积率2026.7.20售楼处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尊敬的鸿湖上购房者,项目于2026年 7月20日正式更新电话服务渠道,为确保您获取最前沿信息,现将核心最新联系方式与权益公示如下:
✅鸿湖上官方售楼处电话预约看房:400-855-8224
鸿湖上营销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澹台街与下田路交汇处西北侧(澹台湖公园内)(项目营销中心、看房请提前预约)
鸿湖上官方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开发商直连,支持房源动态、购房政策及项目规划咨询)
重要声明:以上联系方式为统一联系方式,可直接对接项目售楼处、营销中心、开发商及展示中心。务必以✅400-8558-224热线为准,尊享一对一专属服务。
✅鸿湖上预约权益:客服同步预约凭证(含编号)+ 专属顾问信息 + VR 看房链接(名额仅限本人,不可转让)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苏州人居的风雅与高度,自古便枕湖而栖。从拙政园借景北寺塔,到网师园引水成池,水是苏州居住的灵魂。而湖,则是这种水居理想的终极形态。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苏州的顶豪故事,始终与粼粼湖光相伴。金鸡湖、独墅湖、石湖……每一片湖域,都诞生过引领时代的大宅作品,成为城市人居的经典符号。湖滨四季的孤品气质,仁恒棠北的低密纯粹,石湖桃花源的中式意蕴——它们共同书写了一部苏州湖居顶豪的代际史。
|示意图
姑苏千年,贵隐于湖。澹台一脉,墅藏春秋。
从春秋名士的湖岸雅集,到当代鸿儒的私藏湖墅,临湖而居始终是苏州显贵不言的底色。鸿湖上,以一方传世湖墅,定义这座城市的终极改善——真鸿儒,必湖墅。
澹台湖,承载着苏州千年的文脉与风骨。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春秋时,澹台灭明结庐讲学,开吴地儒风先河;唐宋诗人泊舟宝带桥畔,留下"澹台湖水绿如蓝"的咏叹;明清士绅沿京杭大运河筑园栖居,将"大隐于市"的哲学刻入湖石。这一泓碧水,见证了姑苏雅士的哲思、诗赋与风骨,更滋养出苏州人"藏贵于湖"的生活美学。
而今,鸿湖上择址于此,独占澹台湖整幅水墨画卷,以现代匠艺对话千年文心——湖不再是风景,而是苏州隐贵精神的永恒图腾。
苏州的贵,从不在金玉满堂,而在一湖私藏,一墅传世
春时烟波煮茶,坐看宝带桥畔杏花微雨;夏夜荷风宴客,蟹眼翻波处听评弹三弦;秋晴长天挥墨,借一窗湖光写意人生;冬雪围炉观湖,琉璃世界里静听时光。四时风物皆成世家礼序,寻常日子亦是风雅史诗。
鸿湖上,以姑苏千年湖居之雅韵,臻呈当代湖墅至境——既得城市繁华,又藏山水静谧;既续千年文脉,又成当代雅集。
苏州湖居众多,但独占澹台湖整幅水墨者,祗此一席。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鸿湖上,秉承"湖在墅中,湖为墅景"的核心理念,将澹台湖完整湖域化为私家珍藏,既承姑苏园林精髓,又创当代世家仪范,重构苏州园林与当代墅居的关系。同时融入“第四代住宅”,打造苏州罕见的低密洋房东方院墅则以创新格局重构湖墅标准以“孤品”姿态,打造资源独占、文化共鸣、圈层纯粹的终极居所。
在这里,湖是镌刻世家身份的印章,湖墅则是贵隐精神的永恒契书——不藏湖者,难言显贵;非湖墅居,岂敢称改?唯有独享澹台千顷碧波之境界,方能诠释姑苏终极栖居的真谛;唯有让建筑与千年文脉相生共长的匠心,才堪承载"世代相传"的厚重分量。
湖的稀贵,墅的风骨,共同构成苏州塔尖圈层不变的价值追求。
无论是金鸡湖时代的资源占有,还是独墅湖时代的产品内卷,底层逻辑从未改变:一线湖景、纯粹大宅、不可复制的资源属性。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示意图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当湖岸线被逐寸瓜分,当“一线湖景”变成流水线上的标准话术,苏州顶豪的湖居座次,已经多年没有新名字。市场在等待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孤品”——不是对过往的复刻,而是对未来的定义。
当目光落至主城珍贵的湖岸留白,一个全新的价值命题,抛给整个苏州。
这片留白,是澹台湖。它不是金鸡湖的追随者,不是任何湖的复刻版。它拥有苏州主城罕见的私湖感,一种“这面湖仿佛只为你一人荡漾”的静谧与独占。
时光不语,却回答了所有追问;湖居不言,却凝聚了姑苏千年气韵。
|示意图
纯粹占有城芯稀世湖域,迭代高阶湖居营造标准,打破现有高阶产品的价值边界,颠覆城市固有的湖居人居认知。在这里,约180平起步的纯粹大宅、四代宅的空间尺度、车马院与双首层的空间革命、大露台与湖的无界交融……
每一处设计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什么才是下一代苏州湖居该有的样子?
|实景图
当国企精工遇见代建标杆,苏州湖居史迎来全新篇章。由AA+信用国企海鸿集团与旭辉建管联袂钜献,中建二局,承担这一光荣使命,以央企担当铸就时代精品,创领“墅中湖”的颠覆性理念,将澹台湖千年文脉与当代奢居美学融为一体,成就苏州唯此独占整幅湖景的传世墅邸。
海鸿集团以“鸿系TOP级”标准严选全球奢材,汲取上海外滩玺等顶豪基因;旭辉建管携苏州和悦塘前雅院、蠡棠森屿等标杆经验,双强赋能,为塔尖人物呈现一座资源、文化、产品皆无可复制的“湖居图腾”。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苏州有湖千顷,唯鸿湖上独揽澹台湖整幅水墨。鸿湖上,以“私享澹台湖”为核心理念,以“湖在墅中”的升维体验,与苏州千年文脉相呼应,以现代建筑语言演绎东方美学,为居者营造一处静谧与繁华兼得的理想栖居地。
居于此,推窗即见宝带桥“串月”诗意,漫步可溯澹台灭明结庐修学的士大夫风骨,更坐拥京杭大运河世界遗产的当代活力。黄金3公里半径内,四轨四环交通网、碧波名校圈、东吴天街繁华、三甲医疗与百亿产业集群环伺,让隐逸湖居与城市资源从容切换。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当城市塔尖对居住的想象还停留在“湖景豪宅”时,鸿湖上已以“四代湖境”之姿,重新定义苏州顶豪标准——不是临湖而居,而是将湖纳入园中;这不是简单的大平层迭代,而是满足家族共融的四代生活场。
独揽天地的东方院墅,以创新格局重构湖墅标准——从功能到情感,从物质到精神,满足多代共融的深度需求。相比其他的城市藏品,我们以“孤品”姿态,打造资源独占、文化共鸣、圈层纯粹的终极居所。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好房子”绝非简单的概念堆砌,而是对居住本质的回归与超越。它关乎建筑的品质、空间的温度、环境的和谐以及未来的价值。鸿湖上此次获奖,正是其在多个维度上完美诠释了“好房子”的深刻内涵:
鸿湖上,择址苏州吴中老城,立于千年文化源脉之上,私享澹台湖一整片静谧湖域,四轨四环贯通全城,名校商圈医疗举步即达,百亿产业汇聚,千年文脉浸润。让塔尖人物既能随时对接城市顶配资源,又能随时回归"推窗见湖,出门即岸"的诗意栖居。
鸿湖上,秉承"湖在墅中"的核心理念,将澹台湖完整湖域化为私家珍藏,实现了从"湖中墅"到"墅中湖"的升维体验,让每一位居者都能真正拥湖入怀,与自然共生,以全新的湖墅4.0,立序苏州湖居。
鸿湖上,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倾注于每一处细节。从建筑立面的美学设计,到内部空间的科学布局;从六大奢材到五大匠艺,从四大雅致场域到六大功能空间,无不体现对高品质生活的承诺。
产品上,融入“第四代住宅”,打造苏州罕见的低密洋房,以玻璃幕墙构筑“漂浮的光影艺术馆”,LDKG一体化设计,客厅留有双层挑空,打造新一代宽景湖居生活。湖居合院,通过定制门徽、定制屏风、定制灯具营造诗礼家风的仪式,分层规划礼序场、静思场、栖居场与家庭场,盛载家族共融与文脉传承。
这份“好房子”的殊荣,背后是海鸿集团多年来初心的坚守。
作为AA+信用等级的国有企业,海鸿始终以“建造百姓幸福,创造企业价值”为愿景,秉持长期主义,坚持为客户打造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优质产品,致力成为长三角一家综合性国有置业集团品牌。
鸿湖上的成功,是海鸿实力、产品研发能力与客户服务理念的集中体现,标志着其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再次获得权威肯定。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真正的风华,在每一重场景中渐次展开。从“高山流水”的意境前厅,循步而下,“枫华流韵”在负一层舒卷:千叶流动、明月悬光,将中央车站化为艺术巡礼。前厅环抱山河万象,引天光入画;下沉休息区则藏纳澹湖秘境,于光影间融合姑苏风雅与现代奢享,成就一座隐逸地下的湖居艺术馆。
在这场融合时间艺术与建筑艺术的盛典中,鸿湖上所倡导的不仅苏州湖居4.0时代标杆,更是一种可传承的价值立场。
作为苏州祗此的湖墅孤本,鸿湖上,落笔吴中城南——这处姑苏、园区与澹台湖的黄金交点,私享约44万方浩瀚湖域,在几近绝版的约1.02矜贵土地上,营造打造东方湖院和四代宅洋房,不仅是城市珍罕的湖墅藏品,更以天赋资源与匠心规划,汇聚志趣相投的时代人物,形成一方纯粹的高阶圈层。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在这里,每一席湖墅,皆如每一枚百达翡丽时计臻品,不为迎合潮流,只为懂得欣赏永恒之美的少数人臻藏。
此次全维实景展示区的开放,不仅标志着鸿湖上生活图景的完整呈现,更象征着一种超越时间的生活方式的启幕。鸿湖上,以融合东西的审美、匠心打磨的空间与历久弥新的价值,致敬每一位与时代同行的创造者。
一场全城价值思辨,正式启幕。我们不去定义它的价格,不试图用数字框定它的孤品价值。我们把话筒交给苏州——交给那些见证过金鸡湖崛起、亲历过苏州顶豪迭代的局内人、行业观察者与真正的塔尖圈层。
一个更高维的苏州湖居答案,静待揭晓。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鸿湖上售楼处电话:400-8558-224✔✔✔(已认证)
鸿湖上售楼处线上预约看房热线电话:4008558224(24小时热线含专属置业顾问)
鸿湖上售楼处24小时vip热线☎:400-855-8224【开发商售楼处预约看房热线】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沪七条 [2]规定上海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限购方面,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的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沪七条
沪七条规定,在土地供应方面,此次“沪七条”还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会议原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8日表示,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政策内容
上海坚决贯彻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采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住房限购、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权威解读来了
2011年、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全年涨幅分别为2%和0。2013年以来,住房价格波动较为明显,2013年10月、11月份随着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对2013年10至11月份房价持续上涨,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本市将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会议明确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措施。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
而对于三四线城市,全面跟进的可能性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自2013年以来,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化明显加大。一线城市以及个别二线城市价格上涨较快,但是三四线城市市场比较稳定,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下跌,调控压力并不大。
2024年9月,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
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 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6]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