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我市二手房买卖实现全流程监管!房产交易办税时间缩减一半

宁波发布 2017-07-27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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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住建委消息,《宁波市存量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实施。该办法较大的亮点是,让二手房买卖交易,借助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二手房交易全流程监管。

据市住建委消息,《宁波市存量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实施。该办法较大的亮点是,让二手房买卖交易,借助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二手房交易全流程监管。据介绍,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于今年5月上线以来,到目前,已入驻623家经纪机构,涉及从业人员2000余人。

《办法》亮点①

全流程监管二手房买卖

据介绍,存量房的转让是指以买卖、赠与、交换、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的存量房屋交易行为。

《办法》规定,存量房网签中,必须经过“房源核验”环节,由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时,应当使用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屋房源核验和网签。核验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交易环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监管服务平台对申请存量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的房屋适时进行房源核验。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一房两签”。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完成后,在完成转移登记或者撤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前,不得再次通过监管服务平台签订以该存量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从中介及从业人员、房源核验、发布和撤销等交易各项环节,二手房交易通过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流程监管,能有效避免‘阴阳合同’、‘一房两卖’现象,确保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亮点②

交易中哪些行为被禁止?

为保护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的利益,《办法》对当前市场上时有出现的恶意行为给予了明确禁止。具体对中介及从业人员规定的禁止行为有:

1、出借网签账号供他人使用;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公开、泄漏、转让当事人及房屋相关信息;

3、隐瞒经纪行为而通过以自行成交方式申报网签

4、未经买卖双方同意,擅自进行合同网签;

5、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或通过资金账户以外的其他形式结算存量房交易资金;

6、以合同网签为由违规收取服务费。

《办法》指出,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操作规范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形给予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公示、诚信扣分、暂停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等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取消平台网签使用权限,直至取消机构备案资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1-6月,市五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量为28000余套,存量二手住房交易量为34000套,存量房已经赶超了新建商品房的交易量。

目前,全市除余姚、慈溪、宁海外,其他区县市已经纳入了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将全市有关房产交易的操作办法、协议合同等都进行了统一。“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对接余姚、慈溪、宁海三地的房产交易系统,预计今年9月份,三地的数据也将纳入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房产交易信息与地税联网

办税时间缩减一半

7月初,我市的房产交易信息与地税进行了联网,宁波市民在购房时,又多了一项便捷服务,在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相关信息将自动从房管部门传送到地税部门,办税时间也由此可节省一半。

这项服务,依托于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已经与地税系统完成平台对接,数据等信息实现两部门“联网共享”。

据悉,今年年初,住建委与地税局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在打造“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这一线上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又积极搭建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平台,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房管部门向地税部门推送存量房交易信息,并获取完税信息反馈的信息联网共享闭环。

“联网后,给市民较大的感受是,此前从向窗口递交相关材料到完成纳税,正常情况下在15分钟左右,而现在只需7分钟。”市地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完成这一对接,意味着真正实现了房产交易与纳税办理的无纸化衔接,老百姓能明显感受到办理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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